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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82 认证标准

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82

发布日期:2018-12-18

 

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2890—82

 

1 种类、规格及使用条件

1.1 种类

过滤式防毒面具(以下称防毒面具)分两种。

1.1.1 导管式防毒面具:滤毒罐通过导气管与面罩连接。

1.1.2 直接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直接与面罩连接。

1.2 规格

防毒面具的规格见表1

1

使用环境中毒气体积浓度不高于

导管式防毒面具

全面罩,大型滤毒罐

2%(氨3%)

全面罩,中型滤毒罐

1%(氨2%)

直接式防毒面具

全面罩,小型滤毒罐

0.5

全面罩

滤毒盒

0.1

半面罩

注:

对于大中型滤毒罐防御氢氰酸(HCN)、氯化氰(CNCl)、磷化氢(PH3)、砷化氢(AsH3)、光气(COCl2)时,毒气体积浓度应低于1%。

   对于各种型号的滤毒罐及滤毒盒防御汞(Hg)蒸气时,毒气体积浓度应低于0.001

1.2.1 防毒面具的面罩分为全面罩和半面罩*

全面罩有头罩式和头带式两种,应能遮盖住眼、鼻和口;半面罩应能遮盖住鼻和口。

* 半面罩指防毒口罩的主体部分,不包括滤毒盒。

每种面罩按尺寸大小分号。

1.2.2 防毒面具的滤毒罐(盒)按表2分类,并根据其防毒对象范围编号。

2


 
(克)

滤毒罐

9001400以下

300900以下

200300以下

200以下

1.3 使用条件

防毒面具的使用条件是:

²  空气中氧气体积浓度不低于18%;

²  环境温度为-30~+45

²  毒气浓度应符合表1规定。

防毒面具一般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闭容器的工作环境。

2 结构和性能要求

防毒面具必须安全可靠,使用方便。

2.1 面罩

2.1.1 按规定进行选配的面罩,应与人体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面罩的固定系统应有足够的弹性和强度。面罩部件应易更换。

2.1.2 全面罩的眼窗须使用无色透明材料,透光度应不低于85%,视物真实,有保明措施。

2.1.3 面罩的漏气系数、实际有害空间、视野,分别按GB 2891.6—82《过滤式毒面具面罩佩戴漏气系数的试验方法》、GB 2891.5—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实际有害空间的试验方法》、GB 2891.4—82《过滤式防毒面具视野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表3规定。

3


 

单眼式

双眼式

漏气系数(%)        小于

0.005

0.005

5

实际有害空间(毫升)  小于

230

230

170

视 野

总视野(%)   大于

75

70

双目视野(%)    大于

60

28

75

下方视野(度)    大于

40

35

35

  注:全面罩内设口鼻罩时,其实际有害空间应小于170毫升。

2.1.4 面罩用呼气阀应有保护装置,动作气密良好,在内外压力平衡时呈闭锁状态。呼气阀的气密按GB 2891.1—82《过滤式防毒面具呼气阀气密性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当减压至负120毫米水柱(1178帕)时,全面罩用呼气阀45秒钟内负压下降不大于60毫米水柱(588帕),半面罩用呼气阀恢复至常压时间应在20秒钟以上。

2.1.5 面罩对空气流的阻力按GB 2891.2—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呼气阀对空气流阻力的试验方法》、GB 2891.3—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吸气阻力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当连续气流流量为30/分时,阻力值应符合表4规定。

单位:毫米水柱(帕)

全 面 罩

半 面 罩

吸气阻力 小于

呼气阀阻力 小于

吸气阻力 小于

呼气阀阻力 小于

不带导气管

带导气管

10.098.0

2.019.6

5.049.0

3.029.4

4.039.2

2.1.6 面罩应在明显部位标示号码和制造厂标记。


2.2
 导气管

2.2.1 导气管应具备较强的伸缩性和抗压性,弯曲成各种形状时均能保证气流畅通。

2.2.2 导气管长度以不妨碍头部自由活动为宜。

2.3 滤毒罐(盒)

2.3.1 滤毒罐的壳体应保持气密良好,当滤毒罐没入水中(罐口处于水面)加500毫米水柱(4.9×103帕)正压时,一分钟内不应逸出气泡;滤毒盒应有密封包装。

2.3.2 滤毒罐(盒)对空气流的阻力按GB 2892.11—82《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空气流阻力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当连续气流流量为30/分时,阻力值应符合表5规定。

单位:毫米水柱(帕)

罐 型

滤 毒 罐 阻 力
 
小于


 
小于

带滤烟层

18.0176

20.0196

14.0137

12.0117

不带滤烟层

18.0176

18.0176

12.0118

8.078

2.3.3 带滤烟层滤毒罐(盒)的烟雾透过系数按GB 2892.10—82《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油雾透过系数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数值不高于表6规定。单位:%

滤 毒 罐 透 过 系 数
 
小于


 
小于

0.01

0.01

1

5

2.3.4 滤毒罐(盒)应有可靠的防毒性能。各种滤毒罐(盒)分别按
GB 2892.2—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苯蒸气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3—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氢氰酸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4—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氯气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5—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氨气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6—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硫化氢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8—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一氧化碳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9—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汞蒸气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GB 2892.7—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对二氧化硫防毒时间的试验方法》
以及
GB 2892.1—82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防毒时间试验的总方法》
进行试验。防毒时间应符合表7、表8规定。

8

滤毒盒
 

标色

防毒
 
类型

防护对象
 
(举例)

试验毒剂

试验气浓度
 
毫克/升(体积浓度%)

防毒时间
 
(分)不少于

3

防有机气体

有机蒸气:苯及其同系物、汽油、丙酮、三硫化碳、醚等


 
C6H6

5.0
 
0.154

40

4

防氨、硫化氢

氨、硫化氢


 
NH3

0.76
 
0.108

25

6

防汞蒸气

汞蒸气


 
Hg

0.01
 
0.00012

2000

7

防酸性气体

酸性气体:氯气、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等

二氧化硫
 
SO2

2.0
 
0.075

30


注:

试验气条件:浓度允许偏差±10%;温度1730℃;相对湿度50±3%;流量30±0.3/分连续气流。



4号盒在生产厂可不作防毒时间检验。












7 

滤毒罐编号

标色

防毒类型

防护对象(举例)

试验毒剂

1L

绿+白道

综合防毒

氢氰酸、氢化氰、砷化氢、光气、双光气、氯化苦、苯、溴甲烷、二氯甲烷、路易氏气、芥子气、毒烟、毒雾等

氢氰酸(HCN

1

绿

综合防毒

氢氰酸、氯化氰、砷化氢、光气、双光气、氯化苦、苯、溴甲烷、二氯甲烷、路易氏气、芥子气

氢氰酸(HCN

2L

橘红+白道

综合防毒
 
(防CO

一氧化碳,各种有机蒸气、氢氰酸及其衍生物,毒烟、毒零等

氢氰酸(HCN

一氧化碳(CO

3L

褐+白道

防有机气体

有机气体与蒸气:苯、氯气、丙酮、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氯化苦、毒烟、毒零等

苯(C6H6

氯(Cl2

3

防有机气体

有机气体与蒸气:苯、氯气、丙酮、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氯化苦

苯(C6H6

氯(Cl2

4L

灰+白道

防氨硫化氢

氨、硫化氢、毒烟、毒零

氨(NH3

硫化氢(H2S

4

防氨硫化氢

氯、硫化氢

氨(NH3

硫化氢(H2S

5

防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CO

6

防汞蒸气

汞蒸气

汞(Hg

7L

黄+白道

防酸性气体

酸性气体和蒸气: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的氧化物、光气、磷和含氯有机农药、毒烟、毒雾等

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7

防酸性气性

酸性气体和蒸气: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的氧化物、光气、磷和含氯有机农药

二氧化硫(SO2

 

注:

试验气条件:浓度允许偏差±10%(换算至标准浓度);温度1730℃;相对湿度50±3%;流量

6号罐在生产厂可不作防毒时间检验。

1号罐允许用氯化氰检验,指标列于〔 〕内。

带滤烟层的罐在罐号后注“L”

 

有无滤烟层

大型滤毒罐

中型滤毒罐

小型滤毒罐

试验气浓度
 
毫克/
 
(体积浓度%)

防毒时间 (分)
 
不少于

试验气浓度
 
毫克/
 
(体积浓度%)

防毒时间 (分)
 
不少于

试验气浓度
 
毫克/
 
(体积浓度%)

防毒时间 (分)
 
不少于

11.21.0
 
〔氢化氰6毫克/升〕

80
 
70

5.60.5
 
〔氯化氰3毫克/升〕

40
 
40

3.40.3
 
〔氯化氰1.5毫克/升〕

20
 
20

11.21.0
 
〔氯化氰6毫克/升〕

100
 
90

5.60.5
 
〔氯化氰3毫克/升〕

70 55

3.40.3
 
〔氯化氰1.5毫克/升〕

30
 
25

5.60.5

120

3.40.3

40



5.80.5

150

5.80.5

80

5.80.5

20

32.51.0

120

16.20.5

100



29.61.0

60

14.80.5

40



32.51.0

150

16.20.5

130

9.70.3

70

29.61.0

80

14.80.5

55

8.80.3

20

7.11.0

50

8.60.5

45



14.11.0

55

7.10.5

70



7.11.0

60

3.60.5

60

2.10.3

25

14.11.0

70

7.10.5

95

4.20.3

25

5.80.5

200

5.80.5

110

5.80.5

30



0.010.00012

4800

0.010.00012

3000

19.11.0

30





26.61.0

30

13.30.5

25



26.61.0

35

13.30.5

32

80.3

20

30±0.3/分连续气流(2号、5号大中型罐用30±0.3/分脉冲气流)。

2.3.5 滤毒药剂应装填密实均匀。滤毒罐应作装填牢固度试验:将滤毒罐置放在振动台的盒中(盒体重大于10公斤,滤毒罐互不接触),使落差为25±5毫米,以70±5/分频率跌落在表面垫有橡胶片(厚度小于5毫米)的钢板上6小时。试验后主要性能指标符合表9规定。2.5号滤毒罐不作此试验。

9

项 目

滤 毒罐

阻力增加不大于(%)

5

5

10

防毒时间减少不大于(%)

5

5

15

烟雾透过系数(%)排 尘气密性

符合产品原指标要求


2.3.6 滤毒罐(盒)按GB 2892.12—82《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口颈排尘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2号、3号、5号滤毒罐、3号滤毒盒的排尘量应小于0.24毫克,其余滤毒罐和滤毒盒的排尘量应小于0.12毫克。

2.3.7 滤毒罐与导气管或全面罩之间的连接,采用防毒面具专用的圆螺纹,应能保证结合部位气密和有足够的结合强度(塑料件的结合强度不小于15公斤),应能互换。

2.3.8 滤毒罐(盒)的明显部位应标示号码、制造厂标记和生产年月。滤毒罐(盒)色别应符合表7、表8规定。

2.3.9 滤毒罐应备使用记录卡片。

3 材料要求

3.1 防毒面具的部件必须无毒、无害,并能满足使用条件和保存期限的要求;与面部接触的材料不能对皮肤有刺激作用;金属材料应进行防腐处理。

3.2 呼吸气阀片在100±2℃的烘箱中放置2小时,不应发粘和变形。

3.3 面罩材料应能经受多次清洗和消毒。

4 其它

4.1 生产厂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出厂应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开具合格证,并附说明书,说明产品性能、使用范围和方法、有效保存期等。

4.2 防毒面具应经国家授权技术单位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并定期对产品抽检。

4.3 防毒面具的面罩、滤毒罐(盒)保管过期后,应经过技术监验单位抽检,符合标准规定后方可出厂和使用。

4.4 防毒面具出厂必须有轻便、坚固的外包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劳动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57603部队、国营新华化工厂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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